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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8月16日資訊: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從今年開始建立山區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促進發展資金,依照600元/年·公頃(40元/年·畝)規范執行,其中包括360元/年·公頃(24元/年·畝)生態彌補資金和240元/年·公頃(16元/年·畝)森林健康經營管理資金。
據介紹,山區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促進發展資金實施范圍是經區劃界定的本市山區集體所有的生態公益林,總面積約為67.4萬公頃(1010.95萬畝)山區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促進發展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共同負擔,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其中,生態彌補資金由市、區縣財政按15比例共同負擔,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林地、林木產權的基礎上,以行政村為單位,依據山區生態公益林面積,核定資金額度,按股份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金發放要以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前提,未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和權屬爭議未解決的暫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