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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9月8日資訊:些照片發到網上,告訴關心小區的朋友,這塊綠地得到大家的精心照料。昨天上午,鄭州市民張明禮感嘆,打贏護綠官司太不容易了這塊從開發商手里“爭”回來的5畝多綠地,已成為480多戶業主眼里的寶貝。
盡管歷時3年的中原護綠第一案(本報曾多次報道)已落幕一年多,但這起“民告官”案件引發的震蕩并未完全消散,開發商不服河南省高院的終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再審申請,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了聽證會,該案由此再度引發公眾關注。
9月2日上午9點,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法庭,一場聽證會正在舉行。
參與聽證會的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長郭修江、審判員耿寶健和梁風云,鄭州市政府委托代理人牛坤(牛坤是鄭州市國土資源局法規處處長)開發商河南盛和公司法人代表田偉和其聘請的三名律師,以及燕鳳小區業主委托的兩名代理人。
聽證會上,針對中原護綠第一案,開發商盛和公司和鄭州市政府委托人認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決和河南省高院的終審裁定是錯誤的
9月6日下午,盛和公司代理人之一、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宋雅芳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此案涉及的規劃法,原審判決撤銷了頒發給開發商的土地證,法院的判決超出了審判范圍”
對此,燕鳳小區業主委托代理人祁慶元稱:護綠案’判決適用法律完全正確。根據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土地管理部門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應予以公告,如果鄭州市國土部門事前履行了公告順序,而非暗箱操作,開發商絕不會花冤枉錢購買燕鳳小區涉案地塊,護綠案或許就不會發生了
當天上午的聽證會進行了兩個多小時,沒有結果。
祁慶元說,8月25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傳票。傳票上列的案由是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被傳事由是聽證’但我無法獲知開庭聽證事項,不好提前準備證據和材料,只是推測跟‘護綠案’有關。祁慶元說,先后多次撥打最高人民法院發傳真時留下的號碼問詢,但該要么沒人接,要么接通后被掛斷。
據了解,除了作為燕鳳小區業主委托代理人,祁慶元的另一個身份是河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事,臨時關注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的兩年里就收集了30多起關于開發商侵占綠地的案子。
2009年2月,備受社會關注的中原護綠第一案落幕。河南省高院終審裁定,判定原告鄭州市政府敗訴。依據生效的終審判決,鄭州市政府國土局通過網站發布公告,依法注銷了為開發商頒發的涉案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不久,政府也啟動行政問責。2009年9月14日,鄭州市政府決定,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責令該局追究本案中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責任,并將相關處置結果上報市政府。
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責任人是否已被追究?此次聽證會上,鄭州市政府委托方有何態度?
9月6日下午,記者聯系上牛坤,得知采訪意圖,牛坤稱,參與聽證會得到鄭州市市長的委托授權書,但他說:業務部門,不對外(透露)
昨天,記者再次來到燕鳳小區。得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了聽證會,許多業主表示,歡迎任何人、任何機構審查案件,也歡迎他親臨小區看看這片滿目蔥蘢的中心花園。
一直關注本案的鄭州市政協委員蔡愛芬坦言,鄭州市住宅小區業主綠地及配套土地被開發商侵占問題,絕不止燕鳳小區一家。鄭州市政府多次發出號召,要把鄭州建成一座生態城市、園林鄉村,但政策落實起來困難重重,甚至受到很大‘修正’說。
上海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國物權法起草者之一的武家國先生認為,從物權的法律層面看,住宅小區配套土地的使用權,只能為具有住宅小區內各建筑物使用權的共有人全體共有。開發商自出賣小區第一套房屋后,即不能單方面改變小區規劃,轉讓公共用地,如果還保存一定產權房屋,也只能作為公共用地共有人,參與業主大會討論和表決。
采訪中記者獲悉,去年,上海最大的房產社區康城小區一處占地1萬平方米的公共綠地遭開發商鏟毀,小區居民迅速成立了康城捍衛大草坪業主聯盟”目前,該小區的護綠維權行動仍在進行,業主們說,中原護綠第一案”勝訴,給了康城人“護綠”堅定決心和巨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