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鏈接 |
2014年12月24日,本報刊登《“哭泣”的桂花樹》報道后,鄧州市委立即責令市委督察室、市森林公安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近日,鄧州市委督察室致函本報,將調查情況函復如下:
經查,2014年9月29日上午,孔書云的丈夫向市110指揮中心報案稱:自家3畝多桂花樹苗圃被砍。110指揮中心立即指派張樓派出所進行偵辦,派出所同時向市森林公安局報案。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趕赴案發現場。經查證,該苗圃為孔書云2012年春種植,其中0.88畝是責任田,另2.82畝是租他人土地。共1792棵苗木被砍,其中桂花樹1711株,石楠48株,香樟13株,欒樹20株。由于案情重大,公安機關初步將此案確定為刑事案件。市森林公安局將繼續搜集線索,加大偵辦力度爭取早日破案。
根據規定,鄧州市城區征遷補償標準是:一畝地補償5萬元,青苗補償費每畝1200元,地上附著物參考指導價每畝補償1.8萬元。在具體操作中,由街道辦事處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償。張樓鄉小丁村征地范圍已劃為城市規劃區,在征地過程中參照城區征地補償標準。各項補償款由村里統一辦理手續領取后分配到組里,再由組里對各戶發放。
張樓鄉、小丁村就補償問題多次與孔書云協商,因雙方意見懸殊協商未果;對孔書云苗圃被毀,鄉政府非常同情。經詢問林業專家,大部分被砍苗木尚有移栽價值,鄉政府愿意在別處租地,幫其將被毀苗木移栽,并拿出苗木出圃前的土地租賃費和遷移費。而孔書云想將苗木進行評估,賣給鄉政府。目前,張樓鄉、小丁村與孔書云的意見仍未達成一致,補償款孔書云仍未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