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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新修訂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對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有明確的要求和處罰規定。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個環節原始、真實情況的再現,是保證造林種苗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的基礎,是依法維護種苗生產、經營和使用者合法權益的關鍵證據?茖W規范地管理苗圃生產檔案,是衡量一個苗圃業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生產檔案記載為研究苗圃科學發展提供第一手資料,是進行科學分析、揚長避短,制定苗圃發展方向的重要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9月12日至19日市林業站聯合市農林執法支隊對江都、高郵、儀征、寶應等地林木種苗生產經營企業建立檔案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部分大型苗圃企業建檔工作已經基本能夠正常開展,但也存在部分苗圃經營戶建檔意識淡薄的現象,主要表現為:一是檔案內容不完整、不規范,生產檔案與經營檔案混合;二是檔案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生產和經營檔案分不清,主次分不清。
據統計,目前全市現有花卉苗木總面積近30萬畝,規模花木企業有315家,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區,其中江都區面積最大達23萬畝,面積位居全省前列,是江蘇省六大花木生產基地之一。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宣傳、培訓、檢查力度,推行檔案管理制度,帶動林木種子市場逐步走向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