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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云南省林木種子條例》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云南省加大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造林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根據全省林業“雙增”目標責任制考核檢查的有關要求,近日,省林業廳組織開展了2016年冬春季造林種苗質量檢查工作,結果顯示,全省冬春季種苗質量較往年有所提高。
此次檢查工作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檢測和檔案查驗等方式進行,并依照相應質量標準和種苗管理有關規定對苗木質量情況、種苗生產經營“四證一簽”制度執行情況、種苗生產經營檔案建設情況、造林作業設計使用林木良種和種苗質量的要求情況進行檢查。共檢查了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等5個州市的9家育苗單位的9個造林苗木苗批。結果顯示,全省冬春季苗木質量合格率、建檔率和齊全率分別達93.7%、100%和95.3%,合格率和齊全率與2015年同期相比分別提高了3.2個、5.2個百分點,為保障全省林木種苗的健康發展,提高造林質量和成效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