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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冠苗或原冠苗的叫法,都是針對苗木培育在概念標準、目標方向及技術方法等長期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的應急措施。待問題解決,苗木培育走上正軌之后,“全冠”、“原冠”之類的稱呼也將隨之失去意義。因為,優質合格的喬木樹苗,本來就應該是全冠的。
“全冠苗”的現實意義
“全冠苗”,重在“全”字。“全”,針對的是由于長期重干輕冠而普遍存在的缺枝少葉、冠形不全、干冠失調的嚴重現實。其目的在于:一,突出苗冠的完整與豐滿;二,強調苗木結構的健全與協調二層含義,或曰實現兩大目標。
苗冠的完整豐滿,具體針對的是苗圃中大量存在的獨干化的中小規格苗、截干造成的半冠和亂冠苗、高干小冠或疏冠苗、粗干細枝或弱枝苗等各類因輕視、弱化苗冠而造成的問題苗。這類問題苗的癥結,是苗冠的發育不完全、不充分、不自然、不雅觀。一句話:冠不像冠,而只配稱“帽”,或是枝稀葉少,似有冠形而實無冠質。
結構的健全協調,具體針對的是:苗木高徑比值過大,苗株細高,根系瘦弱,營養不良;苗干過分喬化,苗冠形若小帽,冠干比例畸形等缺陷與弊端。其要害是:過分追求苗干的高粗直,淡化、抑制了分枝的正常發育及其與苗干的和諧關系。
克服解決上述種種問題,實現兩大目標,必然涉及到思想觀念的轉變和培育技術的更新。
實現苗冠的完整性,就要從糾正“先養干、高定干、后生冠”現行模式,以及對苗冠模糊、輕視的態度入手。在培育實施過程中,積極促進主干和分枝的協同發展,通過增加早期的枝葉體量及光合效能,加快苗木的發育及結構與形態進程,突出和體現苗冠在營養保障、特征體現、觀賞價值及生態功能發揮等諸方面的主體地位,更新和提高對苗冠概念和意義的思想認識。
強調苗木的健全與協調,就是為了啟發喚醒久已喪失的結構意識和均衡觀念,以期在培育過程中,能夠自覺把握苗木的高徑比值、干形角度、苗冠內部結構(分枝的數量、粗度、角度、空間布局及分枝自身的結構狀態)等要素,以及諸要素之間的關系,構建牢固均衡的枝干體系,為苗冠完整豐滿、樹體自然優美提供合理支撐和正確引領,更為苗木成為樹木以后的健康安全生長奠定基礎。
這一概念,以結構的健全與協調為內涵,以苗冠的形態與功能為外延,全面闡明了全冠苗概念的核心要素和豐富屬性,體現了“結構為本、養冠為主、冠干匹配、形態優美”的培育宗旨和審美觀念。
在結構性與形態美的有機關系中,健全的骨架是苗木的根本組成部分。所謂苗冠的殘缺紊亂問題,其根源在于結構的殘缺亂與失衡。正因對結構與均衡的無知,以及對苗冠及形態的模糊輕視,才導致我國的問題苗長期充斥市場,以至釀成從2013年的上海迪士尼建園,直到眼下的雄安綠化,都沒有或很少全冠苗可選的被動尷尬局面。
對全冠苗概念的正確認識和科學解讀,就是為了能夠從基本觀念上解決重干輕冠、忽視結構的沉疴頑疾,為培養科學合理、優質優美的苗木產品掃清思想障礙。這樣才能在新形勢下,提升苗木整體質量、降低經營成本、縮短出圃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適應市場需求。
小規格全冠苗的闡釋與意義
全冠苗培育,是一個由小到大的動態漸進過程。其中每一個年度的大小、形態都是全冠苗產品的一種規格,并各自具有不同的園林綠化用途,不存在半成品,更不應該人為地制造半成品。
與固有模式的原冠苗不同,全冠苗概念是一個與苗木生長的全過程都相適應、對每一種規格產品都能給予規范指引、質量評價的原則要求和基本樣式。
比如,對小規格苗的問題。小規格苗,作為數量最為龐大的苗木資源,原本就應是苗本種植結構和產品序列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此前,小規格苗卻一直被當作去產能的負擔,為“標準化”、“精品化”理論所不屑,更被“有效供給論”所排斥,無法在生態綠化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發揮應有作用。
因此,如何按照全冠的原則要求,給予合理的定義與闡釋,賦予全冠苗的骨格氣質、自然風采,恢復小規格苗的實用價值和市場地位,成為當前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按全冠苗的原則要求,小規格全冠苗從培育伊始,就應秉持全冠的原則要求。以完整、協調的明確意識,本著“壯苗為宗、主干為旨、珍惜分枝、干枝同步、以干領枝、以葉養干、冠干相適”的幼齡苗培育要領,或簡稱“培植主干、重視分枝、增加葉量、提高冠比”四項原則,盡量保留利用其自然生長或人為激發的分枝,維持苗冠占比不低于60%。通過增加早期的枝葉體量及光合效能,促進主干與分枝、結構及形態的協同發展。
小規格全冠苗雖然只是全冠苗的早期形式,卻具備了向著完整模式發展的基礎骨架和特征要素,既可直接用于綠化工程,也可根據需要,繼續培育成大中規格全冠苗,因此是苗木供給體系建設中帶有基礎性和關鍵性的環節。
中央領導干的培育與引導
培育全冠苗時,苗木“并不都要求保留中央領導干形”,對“軸性不強的,應順其自然”。
判斷這個問題,首要要明確,苗圃的特定環境和對苗木進行定向培育這一前提。
在這一前提下,作為苗木,不論大喬小喬,也不論分枝方式,或者是否行道樹種,都必須形成和保持直立的領導干或一定的主干。對于非主軸分枝的苗木,更需多費工夫(如加大密度、平茬促高、打頭控側、導芽定向乃至綁扶固定等)使之保持主干直立。這是苗木培育的基本任務要求。這與孩子們在學校里要遵守紀律和培養良好習慣的道理是一樣的。
在育苗期間維持中央主干,也并非是歐洲專利,各國苗圃概莫能外,而尤以中國為甚。中國是苗木栽植密度最大、追求高干最偏激的國家之一,這本身就限制約束了分枝特性的自然發展。
在這一問題上,之所以出現不同觀點和爭論,很顯然是將苗圃與園林、苗木與樹木二個不同概念混為一談的緣故。著名樹藝師歐永森最近在泰安苗交會期間,關于如何品樹、種樹、修樹的現場講解,也顯然是針對已栽樹木,而非在圃苗。
對全冠苗而言,中央領導干擔負著整體支撐和結構引領功能,具有“綱舉目張”的提攜作用,是構成和保證枝干充分發展、苗冠完整豐滿的基礎條件。
領導干須有眾多的分枝依附、密葉擁簇,才稱得上領導。當前苗圃生產的無枝無冠或缺枝少葉的直干苗,不能算是領導干,充其量是“光桿司令”。
對于合軸分枝的喬木樹種,如果在苗圃里就“順其自然”地放任生長,不僅影響正常作業,甚至有可能使苗木長成灌木狀態而失去應用價值。
至于如何發揮自身的分枝特性、展示其個性魅力,那是出圃進入擁有足夠空間的園林環境以后的事情。而且,即使出圃栽植以后,也仍然要接受園林部門或像歐美國家那樣由樹木服務公司提供的安全性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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