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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1995〕第52號)
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種植、銷售的苗木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范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但需要企業先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稅備案,填寫《增值稅、消費稅稅收優惠備案表》。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種植、銷售的苗木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需要在匯算清繳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備案申請并報送相關資料,除了優惠申請報告和備案表,主要應提供以下資料:1.產品品目明細表;
2.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描述;
3.企業生產經營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具體種類說明;
4.稅收優惠項目所得核算明細賬或按月匯總表、期間費用分攤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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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1995〕第52號)
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種植、銷售的苗木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范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但需要企業先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稅備案,填寫《增值稅、消費稅稅收優惠備案表》。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根據上述規定,您公司種植、銷售的苗木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需要在匯算清繳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備案申請并報送相關資料,除了優惠申請報告和備案表,主要應提供以下資料:1.產品品目明細表;
2.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描述;
3.企業生產經營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具體種類說明;
4.稅收優惠項目所得核算明細賬或按月匯總表、期間費用分攤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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