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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4個月前,黃某走進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時的一臉愁容、茫然若失,眼前的黃某已是喜笑顏開、精神煥發,言談間充滿著對生活的自信。
“現在沉香行情不錯,有了這筆錢,我的沉香苗圃場就可以周轉過來了,我準備再擴大培植……”說起自己的沉香苗圃場,黃某和承辦檢察官好像有說不完的話。
原來,80后的黃某靠自己多年的創業打拼和誠信經營,在家鄉經營的沉香苗圃場小有規模,沉香苗木生意越做越廣,不少外地商人都上門采購沉香苗木。
然而,3年前的一筆生意改變黃某的人生軌跡。2017年8月,一位財大氣粗的外地商人,經村民李某介紹找到黃某,一出手就以50元/棵的價格訂購了2000棵沉香苗木,共10萬元,約定貨到后支付現金。可是,當沉香苗木運走后,“富商”和介紹人李某都不見了蹤影。
老實的黃某無心經營苗圃場,走上了漫長的追款之路,甚至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但是均沒有結果。特別是受今年疫情影響,其經營的苗圃場更加艱難。直到今年7月22日,黃某來到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請求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立案監督。
承辦檢察官了解黃某的遭遇后,及時向偵查機關了解情況,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說明書》,并在調閱相關案件材料的基礎上,指導偵查機關進一步收集完善證據,找到多名關鍵證人,并通過村民找到了“富商”。承辦檢察官和辦案民警先后多次找到“富商”進行釋法說理,“富商”終于把沉香苗木款如數支付給了黃某,并取得了黃某的諒解。
“我們執法辦案應該向守法、誠信的人傾斜,要為老實人撐腰!”承辦檢察官梁瓊志說,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時候罪與非罪的界限比較模糊,這個時候往往才是最考驗執法辦案人員辦案能力和水平的時候。公正公平不僅僅是停留在法條的準確適用上,還應多從有利于受害方、守法者、誠信者的方面主動履職、積極作為,盡可能地給予受害方、守法者、誠信者更多保護、支持和幫助,要讓他們的腰桿硬起來,這樣才能不斷凝聚磅礴的社會正氣,而讓歪風邪氣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