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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江西山茶油團體標準》正式公開發布。明確了“江西山茶油”名稱的適用范圍為江西境內產出的油茶籽經壓榨工藝加工而成的茶油產品,明確提出江西山茶油中不得摻有其他食用油、非食用油和浸出茶油,不得添加維生素 E、不得添加香精和香料。團體標準對江西山茶油的特征指標、質量指標、聲稱指標進行了規定,各項指標均高于現行所有茶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其他團體標準。此外,還對檢驗規則、標簽標識、包裝儲運、追溯信息等進行了規范,有效保障了江西山茶油的品質。
該標準由江西省林業局、省油茶產業協會提出,省林科院、省科學院化學應用研究所、省食品檢驗監測研究院、國家油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江西)和部分省內油茶企業共同起草完成。下一步,江西省林業局將指導省油茶產業協會制定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標識管理辦法,篩選出第一批授權貫標企業,并于今年生產首批江西山茶油產品投放市場,對全面開展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宣傳推介活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萬發令)